农民节 民国三十(一九四一)年三月十二日,当时国民政府农林部在战时首都重庆,举行第一次全国农林行政会议。出席代表一致认为中国以农立国,应规定节日让农民纪念庆祝同时举办各种竞赛颁奖,鼓励农业改进,当经决议,定每年立春日(国历二月四日前后)为农民节,呈奉行政院核定公布。 外部连结 行政院新闻局台湾节庆介绍 这是一篇与节日习俗相关小作品。你可以透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