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部
大清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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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商部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宣统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 |
前身机构 |
商部 工部 |
解散时间 | 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1912年2月12日) |
机构首长 | 农工商大臣:张謇(末任) 农工商副大臣:熙彦(末任) |
上级机构 | 内阁 |
农工商部是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立的中央机构,总管农业、工业、商业事务。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商部,同时矿务铁路总局并入商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改平均司为农务司、通艺司为工务司,以铁道等事划归邮传部,保惠司为商务司。增置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主事各二人。并司务厅会计司为庶务司,省司务二人,增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中华民国建立后,南京临时政府改设实业部。北洋政府时,分设为农林部和工商部。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职官六新官制 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