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队
汉堡的一名警长。
警队(police)是负责维持地区的治安的机构。他们容许适当使用武力,一般隶属该国家或地区的内政部门或保安部门一般而言,负责执行警务的人员称为警察。
语源
汉字的警察是取警逻和警戒的「警」字和监察、查察的「察」字融合后的合成语(中文里警察是个人或集体,日语里警察是机构,而警察官作为个人或集体),在日本于明治时代导入西方警察制度时所创,之后再传入使用汉字的国家中。
参考文献
- ^ The Role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Police (PDF). Policy Studies Institute: xii. [2009-12-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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