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乡 (邻水县)
沿革[1][2]
- 道光十四年(1834年),全县设36场,为石龙场。
- 民国4年(1915年),因地方不靖,设5个保卫区,以维持治安。全县共49乡,石龙乡属第二保卫区。
- 民国6年(1917年),5个保卫区划为6个区,石龙乡属何区不详。
- 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49个乡镇合并为43个乡镇,石龙乡属第二区署。
- 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改3个区为4个区,将43个联保办公处合并为22个乡镇公所。石龙乡、三教乡、古家乡、王家镇合并为四兴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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