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乡(王家公社、川心公社、立新公社),是四川省邻水县下辖的一个乡级行政单位。
- 道光十四年(1834年),全县设36场,为王家场。
- 民国4年(1915年),因地方不靖,设5个保卫区,以维持治安。全县共49乡,王家乡属第二保卫区。
- 民国6年(1917年),5个保卫区划为6个区,石龙乡属何区不详。
- 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49个乡镇合并为43个乡镇,王家乡改置王家镇,属第二区署。
- 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改3个区为4个区,将43个联保办公处合并为22个乡镇公所。石龙乡、三教乡、古家乡、王家镇合并为四兴镇。
- 民国31年(1942年)1月6日,按《乡镇组织法暂行条例》规定,全县划为6个区,35个乡镇公所,四兴镇仍分置王家乡、三古乡、同石乡。
- 1949年12月,石永区人民政府仍建立了王家乡公所。1950年2月,石永区人民政府撤销。王家乡公所划归兴仁区人民政府领导。1953年4月24日,王家乡公所改称王家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王家乡政府改称王家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22日,王家乡人委改称王家人民公社。1965年7月,王家人民公社改称川心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川心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1月,为了破「四旧」,川心人民公社改称立新人民公社。3月,由公社武装干部和群众代表主持成立了立新人民公社生产办公室,负责公社日常工作。1968年12月26日,经县人武部党委批准,立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i973年5月12日.经地革委批准,立新人民公社革委会改称王家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王家人民公社的行政组织机构仍然是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县委决定撤销王家人民公社革委会,建立王家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体制改革要求,县委又决定撤销王家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王家乡人民政府。1994年高石乡并入,建王家镇。
参考资料
-
^ 四川省邻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邻水县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版.第68-69页
-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08.第298、354、420页
-
^ 《四川省地名录丛书之109-四川省邻水县地名录》,四川省邻水县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编印,1985.07,第190-192页
|
|
太安乡\邻山乡\怀远乡\善庆乡\复兴乡五乡 |
场 |
|
道光十四年(1834年)(36场) |
|
|
道光后增设(10场) |
|
|
光绪初年增设(5场) |
|
|
光绪三十三年增设(1场) |
高峰场 |
|
前:邻水县行政区划(明代) · 后:
|
|
|
|
五区-六区
|
|
|
第一区(5) |
|
|
第二区(17) |
|
|
第三区(11) |
|
|
第四区(10) |
|
|
第五区(6) |
|
|
前: · 后:
|
|
邻水县行政区划(民国31年1月6日至民国38年12月21日)
|
|
六区
|
|
|
一区(5) |
|
|
二区(9) |
|
|
三区(6) |
|
|
四区(6) |
|
|
五区(4) |
|
|
六区(5) |
|
|
前: · 后:
|
|
邻水县行政区划
|
|
乡镇 |
|
|
|
镇 |
|
|
乡 |
|
|
已撤并镇 |
|
|
已撤并乡 |
|
|
旧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