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轨

标准轨(英语:standard-gauge railway),又称标准铁轨准轨,是指国际铁路联盟在1937年制定1435公厘(4英尺8½英寸)的标准轨距,轨距比标准轨更宽的称为宽轨,更窄的则称为窄轨。世界上60%的铁路的轨距是标准轨。全世界除去俄罗斯、芬兰、葡萄牙、乌兹别克的高速铁路全部都使用标准轨。

历史

英国

标准轨由最先使用铁路的英国提出。设计及建造斯托克顿-达灵顿铁路(该铁路建造时可能是1.42公尺轨距)的英国工程师乔治·史蒂芬生提出1.435公尺轨距(4英尺8又二分之一英寸),并成功说服火车制造商生产1.435公尺轨距的机车及车辆。由于史蒂芬生成功设计的铁路是众人模仿的对象,亦使这轨距变得「流行」。[1]但并未形成统一标准。1845年英国皇家专员建议用1.435公尺作为标准轨距。1846年英国国会通过法案,要求将来所有的铁路都使用标准轨,此即1835年-1846年英国轨距之争除了英国的大西部铁路(Great Western Railway)是使用宽轨之外,英国的主要铁路都是标准轨。大西部铁路亦于1892年改成标准轨。

西欧

罗曼语区原使用略小于1.5公尺的轨距,日耳曼语区使用米轨和接近两米轨距。1849年德国带头采用1.435公尺轨距,此后1.435公尺轨距形成西欧标准。

北美

此后美国于1886年采纳1435公厘轨距。

亚洲

1881年,中国开始修建第一条1435公厘轨距铁路后逐渐形成事实主流,至1949年标准轨距铁路已占全部铁路线的一半,此后基本不再修建其它轨距。1899年起朝鲜半岛有了第一条准轨铁路并随即成为主流标准。此后东亚大部地区形成了1435公厘轨距与3.4公尺宽度限界的组合(欧洲限界远窄),后来日本在修建新干线时亦采取了这一组合。

鄂图曼帝国修建准轨铁路后,准轨进入阿拉伯世界;伊朗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放弃米轨修建准轨铁路。

来源

有人指出可能是因为早期铁路的轨道外侧距离为5英英尺(1,524 公厘),而铁路轨道顶宽为1¾英英寸(44.45 公厘),故内侧轨距为4英尺8½英寸。实际上,标准轨距的确定仅仅是设计和实践综合考量得出的结果。乔治·史蒂芬生的火箭号是采用5英尺4¾英寸长的车轴(采取这个长度的车轴是因为车宽不能超过当时货运马车的7英尺宽度,以便使用现成的隧道),以及厚度为8¼英寸的动轮。除去1英寸的轮缘宽度,理论最小轨距为4英尺7¾英寸。[2]最早期设计的轨距维持在4英尺8英寸,其中史提芬生预留出了¾英寸宽度来避免车轮和轨道卡死。但早期火车并没有差速装置和转向架,实际运行中出现了噪音过大和轮轨磨损的问题,随后史蒂芬生将轨距拓宽了½英寸,解决了问题。[3]鉴于史蒂芬生的成功,皇家计量局决定将4英尺8½英寸作为标准轨距。

各国应用

在传统铁路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使用标准轨,集中于西欧北美北非中国大陆香港等地。传统铁路使用窄轨的国家,在高速铁路上全部转为标准轨,以此可提高高速运行下的稳定性。「标准轨化」是指将窄轨宽轨改建为标准铁轨。

大部分高铁技术均基于标准轨开发,世界上已有的高速铁路系统几乎全部采用标准轨,包括一般铁路使用窄轨的日本台湾等,以及传统铁路使用宽轨的西班牙俄罗斯芬兰则采用5英尺宽轨高速铁路,使之于境内的传统铁路轨道兼容。

日本在十九世纪晚期开始兴建铁路时,采用1067mm轨距,而到太平洋战争开始前,曾有多次将国有铁路改为标准轨的争论。战后东海道新干线计划时,为了能将东京大阪间的行车时间缩短至三小时内,时任国铁技术长岛秀雄正式决定新建标准轨高规格路线取代原先将东海道本线扩建为四线铁路的计划,因此新干线皆采用标准轨。而秋田新干线山形新干线计划兴建时,为了降低建设经费且缩短工期,把原有的1067mm窄轨拆除重铺成标准轨,或者在保留原有窄轨下于旁边加铺一条额外路轨。此方法可以让采用标准轨的新干线行驶,但车速较一般新干线低,因此这两路线称为「迷你新干线」。除了新干线,日本国内一些私铁路线也采用标准轨,如阪急电铁

中华民国铁路法》第13条明定轨距以标准轨为原则,但有特别情事经中华民国交通部核准者不在此限[4]台湾高速铁路及各县市建立的捷运系统轻轨运输系统,采用钢轨的路线也皆为标准轨。

参考文献

  1. ^ 陈炳圣. 《万物简史》. 源桦. 2007. ISBN 986828421X. 
  2. ^ Sectioned conjectural model of 'Rocket' steam locomotive. Science Museum Group Collection. [2020-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英语). 
  3. ^ Vaughan 1977.
  4. ^ 铁路法 第13条. [2021-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3). 

延伸阅读

参阅

外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