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仲平(1902年-1964年),原名柯维翰,男,云南广南人,中国诗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生平
柯仲平1902年1月25日生于云南宝宁(今广南)小南街坡顶高[2]。
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在昆明与同学组织了「爱国联合会」,以及研究社会主义的「共同社」团体。1924年开始在北京政法大学攻读法律[3]。1925年至1926年初曾常常拿着自己的诗作拜访鲁迅。后来郁达夫介绍,于1926年春到达上海,在创造社出版部当小伙计[4]。结识了潘汉年,曾遭逮捕,后被保释。
1927年4月中旬从榆林动身,5月初到西安。先后在陕西省立第一中学、省女子师范等校任教。7月即在暑期讲习会上演讲《革命与艺术》。同年10月,《新秦日报》馆把这一讲演印行出版。全书除《自序》外,共分八讲,长达五、六万字[5]。1930年3月,经潘汉年、陈为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机关报《红旗日报》记者。参加党领导上海工人斗争,失败被捕入狱,1933年8月被组织营救出狱。此后从事地下活动[6]。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董必武的安排下,柯仲平辗转到了延安。1938年2月,他组织成立了战歌社并任社长,创作了两千余行的长诗《边区自卫军》。7月成立陕北革命根据地边区「民众剧团」,并任团长[7]。此后一直进行巡回演出。1944年10月,剧团获得陕甘宁边区文教代表大会授予的「特等模范」的锦旗[8]。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柯仲平历任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委员、西北文教委员会副主任、西北地区文联主席、西北艺术学院院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等职务。1962年底被诬陷为「柯马黄反党集团」分子。1964年10月20日在作协西安分会的党员干部会演讲完毕后晕倒,经检查心脏已停止跳动。1979年9月20日,中共陕西省委在「柯仲平悼念会」上为他平反[9]。
出版物
着有诗集《从延安到北京》,诗剧剧本《风火山》,歌剧剧本《无敌民兵》,长诗《海夜歌声》、《边区自卫军》、《毛主席的小英雄》、《平汉路工破坏大队》、《浪中人》等。
参考
外部连结
| | 1949年7月-1953年9月 | | 主席 | | | 副主席 | | | 委员 | | | 候补委员 | | | | |
| | 1953年7月-1966年 | | 主席 | | | 副主席 | | | 秘书长 | | | 副秘书长 | | | 理事 | | | 标注:任内逝世 | |
| | 1950年3月-1958年7月 | | 理事长 | | | 副理事长 | | | 理事 | | | 标注:任内逝世 | |
| | 1949年7月-1953年10月 | | 主席 | | | 副主席 | | | 常务委员 | | | 委员 | | | 候补委员 | | | 秘书长 | | | 标注:任内逝世 | |
| | 1953年10月-1960年8月 | | 主席 | | | 副主席 | | | 委员 | | | 标注:任内逝世 | |
| | 1960年8月-1966年 1978年6月-1979年11月 | | 主席 | | | 副主席 | | | 委员 | | | 标注:任内逝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