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提郡 朱提郡,中国东汉末年设置的郡。 原属犍为郡南部都尉辖区,东汉永初元年(107年)以为犍为属国都尉,别领二城:朱提、汉阳。 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入川。建安二十年(215年),邓方为都尉,刘备改太守,以犍为属国置朱提郡,属益州。治所在朱提县(今云南省昭通市),另辖四县:堂螂县、南秦县、汉阳县、南昌县。户八千[1]。辖境相当今云南省会泽县、宣威市以北(盐津县除外)和贵州省水城、威宁、赫章等县地。东晋改属宁州,以后辖境缩小。南朝齐改名南朱提郡。 注释 ^ 《华阳国志·卷四》朱提郡,本犍为南部,孝武帝元封二年置,属县四。建武后,省为犍为属国。至建安二十年,邓方为都尉,先主因易名太守。属县五,户八千[……]朱提县,郡治[……] 这是一个关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小作品。你可以透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