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乡
沿革[1]
1953年7月27日,第一区(城北区)公所从城北乡划出静民、双河、新农、和平、石花5个村,增建新和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新和乡并入城北乡,新和乡人民政府撤销。
参考资料
-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08.第2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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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7月27日,第一区(城北区)公所从城北乡划出静民、双河、新农、和平、石花5个村,增建新和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新和乡并入城北乡,新和乡人民政府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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