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着礼服的教授

教授,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职称。在中国大学中即设有此官职;在现代汉语日语韩语的语境中,多作为英语「Professor」一词的同义语使用,指在现代高等教育机构(例如:大学社区学院)中执教的教师

欧美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教授

在欧美高等教育体系中,「教授」(professor)通常是大学教授职务里的最高级别。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学里针对他们所擅长的领域开课、或授与学生专业训练,如科学文学等领域。另外教授也必须深耕自己专精的学科,以发表论文的方式来获得学术或商业上的合作机会(包括了政府在科学上的顾问、或是商业发明等),同时训练、指导自己的学生做研究、撰写论文,以期将来有足够的能力与他们交棒。在授课、训练、提交论文与寻求商业合作这四个方向里,要取得平衡则端看学校、地点(国家)和时间额外因素。例如在欧美的顶尖大学中,学校相当重视在独一领域中专精的教授,而且常常将他们作为该校的宣传重点。

终身制

2005年欧美教授薪资

在西方的许多国家,大学的教授是终身的。终身制最初来自德国大学,后来在美国也开始实行。教授终身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授的学术研究不会受到政治、商业以及资金来源的牵制和困扰。1994年,美国在《反雇佣年龄歧视法案》中规定学校不得强迫终身制教授退休。

在美国大学当中,新聘的教师有一段6-7年的考察期,以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准和职业道德。然后学校根据学术资质,决定是否授予终身制教授。

英澳新体系与北美体系的比较

在英澳纽(英国、澳大利亚、纽西兰)体制下,每个领域通常只会有极少数正教授(professor),相当于美国的首席教授(chair professor);由于在英澳纽体制下,仅有极少数人可以晋升正教授,英澳纽体系的reader以及associate professor(实际上升任到这个级职要跟在美加体系中正教授难度差不多),是系所中数量较少的职务,因此可视为等同北美体系中一般正教授(full professor)的地位。在澳纽体制下,professor/associate professor同时被统称为professorial appointment(教授聘),这是比较容易在中文体系下被混淆的地方。

高级讲师(senior lecturer)公认为相当于北美的副教授。而英澳纽体系现行对新聘讲师(lecturer)的学历要求,也基本为博士毕业(或极少数情形为即将毕业)才有资格,因此该职相当于北美(美加)体制下的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英制的讲师已经可以协助指导博士生,也要负责研究成果;美国体系与英国、澳大利亚、纽西兰不同,美国的大学讲师则通常只负责教学,没有负责学术研究。

台湾的教授

在台湾,教授一词被广泛用来指涉大专院校的教师,具一般称谓的意涵。严格而言,作为职称,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三种,严格而言教授仅指正教授,但副教授及助理教授也会被尊称为教授。大专院校讲师也可能被外界尊称为教授,但严格而言并非教授。

台湾的大专院校教师依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有台湾教育部颁发的证书。教师资格审查原本由教育部自己进行,但近年多授权给部份通过考核之大学自行审查,再报教育部核定。

日本的教授

日本的教授是各高等院校自行审查自行授予,并非由国家审核决定。

比较

各体系中不同教职之地位对照,可参考下表:

中文 北美体系(含韩国、新加坡等) 英国、澳大利亚、纽西兰体系 日本体系
首席教授 / 讲座教授 / 名誉教授 / 特聘教授 Chair Professor / University Professor /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Professor(10%) 名誉教授 (Professor emeritus)
教授 Professor(Prof.) Associate Professor / Reader(15%) 教授 (Professor)
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A.P.) Principal Lecturer / Senior Lecturer 准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助理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Asst. Prof.) Lecturer (PhD Degree expected) 助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 / Research Associate)
讲师 Lecturer / Instructor Associate Lecturer / Teaching Fellow / Instructor 讲师 (Lecturer)
助教 Teaching Assistant(T.A.) Tutor 助手(Research Assistant / Assistant / Associate)

争议

台湾等地区的教授负责主持大学入学第二阶段的面试,有观点认为这样容易使主持者出于个人私心及利益考量使特定人士入学。

参考文献

参阅

外部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