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芒语

佛拉蒙语
Belgisch-Nederlands
母语国家和地区 比利时法国荷兰
区域 欧洲
母语使用人数 610万[1](日期不详)
语系
语言代码
ISO 639-1 nl
ISO 639-3 nld
比利时语言分布图。黄色为荷兰语区。

佛拉蒙语荷兰语关于这个音频文件 Vlaams),又称佛拉蒙荷兰语Vlaams-Nederlands)或比利时荷兰语Belgisch-Nederlands [ˈbɛlɣis ˈneːdərlɑnts] 关于这个音频文件 聆听),是比利时荷兰语的旧名称。荷兰语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西支。是比利时北部弗兰德地区的方言。从13世纪开始,该地区出现了繁荣的商业城市,佛拉蒙语的地位逐渐确定。比利时北部同荷兰南部相连,历史上荷兰、比利时曾是一个国家,所以佛拉蒙语实际上即是南部荷兰语。但由于两地文化和宗教不同,习惯上使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同一种语言。

从比利时西部的科特赖克至东部的奥伊彭以北,可以划一条语言分界线,把比利时分为两半,以北荷兰语区,以南为法语区,使用法语瓦隆方言。只有首都布鲁塞尔地区使用以法语为主。

1980年荷兰和比利时两国签约成立「荷兰语联盟」。条约规定两国将共同促进荷兰与比利时北部荷兰语区之间在语言和文学方面的一体化,并在语言文学的教学和科研方面进行合作,双方鼓励在国际上推广和使用荷兰语。此后比利时不再使用佛拉蒙语这一名称,而改称荷兰语。

荷兰语在比利时的使用人数约600多万。加上与其毗邻的荷兰,全球使用总人数约2200万人。

注解

  1. ^ 这一数值参考弗兰德区居民数量,因此符合其第一层含义,即比利时荷兰语。使用荷兰语的全部人数参见荷兰语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