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配偶制
|
人际关系 |
|---|
多重配偶制,简称多偶制,是指在婚姻里有多于一个配偶的制度,与单偶制相对。
多偶制支持者有时也以复合婚姻称呼该制度,但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中,实践多偶制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而遭到起诉。
不同的社会的不同时期对多重配偶有不同的限制或容忍,例如古代中国,一个丈夫只能有一个妻子,但是可以在同时和奴婢保持性关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同时拥有用于生育的妾侍;不过除了西藏某些民族外,一个妻子却未必能够有多于一个丈夫。而直到现在,在奉行伊斯兰教的国家有不少都容许男性有最多四名妻子。另外,一些地区仍然保持着群婚、乱婚的制度。
多重配偶的形式
| 这是一篇与文化相关的小作品。你可以透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