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美国官方大纹章
其他短称 1938年外国主要注册法
全称 要求登记某些受雇于在美国传播、宣传和其他目的的机构的人员的法案。
缩写
(通俗)
FARA
俗称 1938年外国宣传人员登记法
制定者 第75届美国国会
生效 1938年9月6日
参考文献
公法 美国联邦公法第75–583号
法律汇编 52 Stat. 631
法案编纂
法卷修订 美国法典第22卷:外国事务与交流
法典创建 美国法典第22卷第11之II章 § 611 et seq.
立法历程
  • 众议院提案:H.R. 1591约翰·威廉·麦科马克D-MA), 1937年7月28日
  • 委员会审核: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
  • 众议院通过:1937年8月2日(通过)
  • 参议院通过:1938年5月18日(通过)
  • 联合委员会听证:1938年5月23日 参议院同意通过: 1938年5月27日(同意) 众议院同意通过:1938年6月2日(同意)
  • 总统签署生效: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1938年6月8日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英语: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FARA)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信息。该法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对相关人物的言论和活动进行评估」。美国司法部下属机构负责执行该法。2007年,美国司法部报告称,有代表100多个国家的1700个游说人员对美国国会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活动。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在美国司法部进行了外国代理人登记[3]。2017年,美国司法部要求今日俄罗斯俄罗斯卫星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2018年,美国司法部要求新华社中国环球电视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4]印度学者艾伦·希拉瓦斯特瓦(Arun Shivrastva)等人合著的《NGO与颜色革命》(Helping or Hurting)书中,俄罗斯政治评论家德米特里·拜奇(Dmitry Babich)说,美国曾经依据FARA规定解散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美办公室、清查支持爱尔兰共和军的北爱尔兰援助委员会(Irish Northern Aid Committee;NORAID)[5]

其他已登记媒体

参考资料

  1. ^ Justice, 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 U.S. Department of.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Unit (FARA). www.fara.gov. [2019-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09). 
  2. ^ Alex Knott, Foreign Lobbying Database Up and Running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网际网路档案馆),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May 30, 2007.
  3. ^ 许宁. 中国在美媒体若贴上“代理人”标签影响如何?. 美国之音. 2017年11月18日 [2019-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30). 
  4. ^ 新华社在美成“外国代理人” 中美之争延伸. BBC中文网. 2018-09-19 [2019-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0). 
  5. ^ 张宗坤. NGO:好人做善事,会不会犯错? 读《NGO与颜色革命》. 苦劳网. 2017-12-16 [2019-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6. ^ Exhibit A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Pursuant to 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of 1938, as amended (PDF). 美国司法部. [2021-08-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8-25) (英语). 
  7. ^ 美司法部将《星岛日报》美国版指定为“外国代理人”. RFI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21-08-25 [2021-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6) (中文(繁体)).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