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学
公立大学(英语:public university)在汉语语境中是指为满足公共目的,由政府资金创立维持的大学,在欧洲也包括天主教大学(如比利时的鲁汶大学)。在世界上的许多地区,公立大学被政府指定为重点发展的大学(如中国的重点大学),接受特别丰厚的补助金。但部分国家(如美国)也存在声誉较高的大学多为私立大学,而公立大学地位普遍相对较低的情况。在各项大学排名中,位居全球顶尖的公立大学有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多伦多大学、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慕尼黑大学、巴黎文理研究大学、哥廷根大学、国立清华大学、海德堡大学、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雪梨大学、国立台湾大学等。
在日本等地,公立大学专指由地方政府建立的大学,而由国家资金建立的大学则称为「国立大学」。
各地的公立大学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的大学以公立大学为主,由国家财政负担其费用支出。公立大学(除军校外)的主管单位一般是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一些学校的主管单位为国家部委或者主管某事务的委员会,譬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主管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由部委主管的大学一般为重点建设高校。
一些目前属于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管理的大学过去曾经由部委管理,但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改革中被划归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管,例如西南政法大学与燕山大学。这些大学中一部分属于省部共建高校,即由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管,某一部委参与管理。
历史上,民国时期许多优秀私立大学在中共建政后被改造为公立大学,例如原燕京大学在1949年被接管后,分拆合并给了多个公立院校。基于同样历史原因,中国大陆的高等教育目前依然以公立大学为主,中国大陆的私立大学普遍收费昂贵,且教学质量较低、社会认可度不高[2]。过去曾出现过挂名公立大学的民办独立学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剩余独立学院都需要转型为普通的私立大学[3]。
香港
香港最早成立的公立大学是香港大学。在二战后的高速发展时期,多所本地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相继成立(首先为1963年成立的香港中文大学,然后为1991至1997年间成立及升格的多间院校)。
台湾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之后,早期拥有国立、省立、(直辖市)市立三种公立大学,隶属机关的行政级别,代表该校的主要资金来源。1998年台湾省冻省之后,省立大学(包括全省各级省立学校)全部改隶国立。迄今,绝大部份公立大学皆为国立大学。仅余「台北市立大学」为唯一直辖市立大学。
澳洲
澳洲的高等教育体系是以公立大学为主。澳洲有一所国立大学,是由澳洲联邦政府立法成立的澳洲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其余三十多所公立大学皆由各地州政府立法设立;少数一至两所私立大学。然而,台湾媒体经常分辨不清国立大学与公立大学的区隔,导致错误翻译情况发生,例如误将公立的雪梨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错翻为「国立」雪梨大学。
日本
在日本所谓公立大学是地方公共团体(都道府县,市区町村)直接设置的大学和公立大学法人设置的大学。公立大学法人是1个或复数的地方公共团体设立的团体。《学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地方政府必须负担公立学校的办学经费。但是,各地区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经济发展水准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各地公立学校规模和质量上的差别,从而产生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的不平等。为了缩小这种差别和不平等,日本政府制定了国家经费补助制度,对补助的对象、数额都作了具体规定。除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国家一般负担1/2之外,还规定对包括公立高中等公立学校,在修复因异常灾害而损毁的建筑物、土地、设备等所需经费的2/3,由国库负担。对振兴产业教育所需的经费,文部科学省也专门订有国库补助的对象和补助的标准。同时在地方交付税金制度上,有关法律也作了明确规定,必须确保县市的所得税、企业税、酒税的32%作为「地方拨付税」,由地方支配,其中的相当部分,则用于作为公立学校的办学经费。
参见
参考文献
- ^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21. Quacquarelli Symonds (QS). 2015-04-13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15).(英文)
- ^ 俞敏洪: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的私立大学. 科学网.
- ^ 民办、三本、野鸡大学?独立学院饱受争议终落幕. 新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