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学

公立大学(英语:public university)在汉语语境中是指为满足公共目的,由政府资金创立维持的大学,在欧洲也包括天主教大学(如比利时的鲁汶大学)。在世界上的许多地区,公立大学被政府指定为重点发展的大学(如中国的重点大学),接受特别丰厚的补助金。但部分国家(如美国)也存在声誉较高的大学多为私立大学,而公立大学地位普遍相对较低的情况。在各项大学排名中,位居全球顶尖的公立大学有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多伦多大学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慕尼黑大学巴黎文理研究大学哥廷根大学国立清华大学海德堡大学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雪梨大学国立台湾大学等。

日本等地,公立大学专指由地方政府建立的大学,而由国家资金建立的大学则称为「国立大学」。

各地的公立大学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的大学以公立大学为主,由国家财政负担其费用支出。公立大学(除军校外)的主管单位一般是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一些学校的主管单位为国家部委或者主管某事务的委员会,譬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主管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由部委主管的大学一般为重点建设高校。

一些目前属于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管理的大学过去曾经由部委管理,但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改革中被划归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管,例如西南政法大学燕山大学。这些大学中一部分属于省部共建高校,即由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管,某一部委参与管理。

历史上,民国时期许多优秀私立大学在中共建政后被改造为公立大学,例如原燕京大学在1949年被接管后,分拆合并给了多个公立院校。基于同样历史原因,中国大陆的高等教育目前依然以公立大学为主,中国大陆的私立大学普遍收费昂贵,且教学质量较低、社会认可度不高[2]。过去曾出现过挂名公立大学的民办独立学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剩余独立学院都需要转型为普通的私立大学[3]

香港

香港最早成立的公立大学是香港大学。在二战后的高速发展时期,多所本地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相继成立(首先为1963年成立的香港中文大学,然后为1991至1997年间成立及升格的多间院校)。

台湾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之后,早期拥有国立、省立、(直辖市)市立三种公立大学,隶属机关的行政级别,代表该校的主要资金来源。1998年台湾省冻省之后,省立大学(包括全省各级省立学校)全部改隶国立。迄今,绝大部份公立大学皆为国立大学。仅余「台北市立大学」为唯一直辖市立大学。

澳洲

澳洲的高等教育体系是以公立大学为主。澳洲有一所国立大学,是由澳洲联邦政府立法成立的澳洲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其余三十多所公立大学皆由各地政府立法设立;少数一至两所私立大学。然而,台湾媒体经常分辨不清国立大学与公立大学的区隔,导致错误翻译情况发生,例如误将公立的雪梨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错翻为「国立」雪梨大学。

日本

在日本所谓公立大学是地方公共团体(都道府县,市区町村)直接设置的大学和公立大学法人设置的大学。公立大学法人是1个或复数的地方公共团体设立的团体。《学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地方政府必须负担公立学校的办学经费。但是,各地区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经济发展水准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各地公立学校规模和质量上的差别,从而产生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的不平等。为了缩小这种差别和不平等,日本政府制定了国家经费补助制度,对补助的对象、数额都作了具体规定。除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国家一般负担1/2之外,还规定对包括公立高中等公立学校,在修复因异常灾害而损毁的建筑物、土地、设备等所需经费的2/3,由国库负担。对振兴产业教育所需的经费,文部科学省也专门订有国库补助的对象和补助的标准。同时在地方交付税金制度上,有关法律也作了明确规定,必须确保县市的所得税、企业税、酒税的32%作为「地方拨付税」,由地方支配,其中的相当部分,则用于作为公立学校的办学经费。

参见

参考文献

  1. ^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21. Quacquarelli Symonds (QS). 2015-04-13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15). (英文)
  2. ^ 俞敏洪: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的私立大学. 科学网. 
  3. ^ 民办、三本、野鸡大学?独立学院饱受争议终落幕. 新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