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经

信经》(英语:Creed, Articles of Faith,「信条」,拉丁语credo,「我信」,希腊语Σύμβολο της Πίστης,「信仰之标志」)是基督教的权威性基本信仰纲要。源头可以追溯至教会初期的信仰准则(regula fidei),当时教会对外面临逼迫,对内面对异端的搅扰,特别是诺斯底派。于是当时的辩道士透过「教条神学」(theologia dogmatica)发展出信仰摘要,藉之说明信仰原委并澄清信仰内容。信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出来的。简单来说是教条式的信仰摘要。不过,信经主要表征基督教的信仰,不是对信仰内涵的绝对定义,因此可能出现附加条款的情形。以尼西亚信经为例,原版和修订过的信经是对特定的涉嫌有错误解说的异端学说做出隐含的谴责。当新的学说出现,之后被认定为异端时,这时就会有新附加的语句出现在信经里头,有如宪法或是一般法律条文的附加条款那样。信经附加语句的变动显示出神学在历史上的发展。

在古代的西方基督教会,大多数人接受的信经一共有四个,分别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阿塔拿修信经》和《迦克墩信经》。现代基督教称的「三大信经」分别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阿塔拿修信经》。

东方基督教会唯一的信经就是他们称作「信仰之标志」的《尼西亚信经》。虽然正教会东仪天主教会也认可其他三个信经,东方正统教会也认可除《迦克墩信经》之外的两个信经,但他们仍然不承认其他几个信经为「信仰之标志」。

并不是所有的宗教都有信经的概念。希腊罗马或是欧洲多神教,以及印度教佛教就没有信经,伊斯兰教则有清真言作为信仰告白。

使徒信经

我信全能的天主父,天地万物的创造者。

我信父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我信祂因圣灵成孕,由童贞玛利亚所生;

我信祂在彼拉多执政时蒙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

我信祂下降阴府,第三日从死者中复活;

我信祂升了天,坐在全能天父的右边;

我信祂要从天降来,审判生者死者。

我信圣灵。

我信圣而公的教会,众圣徒的相通。

我信罪的赦免。

我信肉身的复活。

我信永生。

阿们。[2]

尼西亚信经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圣父,天地万物,无论有形无形,都是祂所创造的。

我信唯一的主、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祂在万世之前,由圣父所生。祂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圣父所生,而非圣父所造,与圣父同性同体,万物是借着祂而造成的。祂为了我们人类,并为了我们的得救,从天降下。祂因圣神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躯,而成为人。祂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而被埋葬。祂正如圣经所载,第三日复活了。祂升了天,坐在圣父的右边。祂还要光荣地降来,审判生者死者,祂的神国万世无疆。

我信圣神,祂是主及赋予生命者,由圣父圣子所共发。祂和圣父圣子,同受钦崇,同享光荣,祂曾藉先知们发言。

我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

我承认赦罪的圣洗,只有一个。

我期待死人的复活,及来世的生命。

阿们。[3]

参考文献

  1. ^ 黄孕祺,《教会史话》(香港:香港教会书室有限公司,1985),117-8。
  2. ^ 祈祷经文. [2016-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31). 
  3. ^ 《主日感恩祭典》. 香港: 天主教香港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