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

香港常见的人行道
人行道
人行道容易损毁

人行道是专门为了行人而铺设的道路、或仅行人可通行而禁止车辆通行之道路。台湾法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把产权私有之骑楼列入人行道。私有土地依法须退缩四公尺建筑所留设之无遮檐人行道也是人行道。

人行道专供行人通行,人行道上不可骑脚踏车。曾有5岁儿童在人行道骑脚踏车撞到贵宾狗,法官认为人行道骑脚踏车违规在先,儿童的父亲被判赔9万元[1]

说明

  • 分布:在城市,人行步道是非常普遍的,一般街道旁均有人行步道。在乡村人行步道比较少,在野外则更只有人通行而踏出的自然歩道。
  • 通行:根据各地不同的交通规则,在有些地区自行车也可以在人行道上行走。
  • 街道家具:根据都市计划和现状的不同人行道的宽度可以相差非常大。人行道上还可能有其它的设施比如路灯交通信号、行人用指示牌广告牌地上消防栓道路交通标志、装饰用地面灯等等。一些人行道上还有树木、花草和供行人休息的长板凳。在有些地方街道两旁的店铺可以在人行道上放货摊、座椅、遮阳伞等等。
  • 无障碍环境:在已开发国家许多地区的法律要求人行道上移除所有不便利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因此在过马路的地方人行道专门降低到马路同一个水平,以便轮椅过马路;也有在人行道上安装导盲砖,称盲道。
  • 路缘利用:人行道与马路之间的地方称路缘,是机动车辆车道的最边缘处,实现了人车安全的隔离效果。一般会利用路缘的缓冲地带性质,加建装置或装饰品:加装栏杆以隔离人车,路面设阴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网际网路档案馆)和下水道来排泄降水,或栽植行道树绿化
  • 改善生态环境:使用透水铺面,降水可从人行道表面直接渗透进入土壤,成为水循环的一部份。[2]

功能

  1. 交通功能
    • 行人步行之流畅、安全、人车分离
  2. 商业功能
    • 最小型、覆盖最广的商业集市,比购物广场的存在更实际(后者需要在大面积空地建设,前者在有人行道的地方就能形成)
  3. 社会功能
    • 社交、游憩、休憩。
  4. 都市空间、防灾功能
    • 适度开放空间可防灾,并具环境保育空间。

分类

依构造分类

  1. 高架
  2. 平面
  3. 地下
    1. 地下道
    2. 地下街

依功能分类

  1. 游憩
  2. 通勤、通学
  3. 购物
  4. 交通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 三立新闻. 5岁童人行道骑单车辗伤小狗 父遭判赔9万元. [2022-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8). 
  2. ^ 结构性透水铺面与永续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保育 (PDF). 台湾永续生态工法发展协会. [2012-05-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7-12).